关于公开选择自治区科协法律顾问单位的公告
根据工作需要,自治区科协现面向全区公开选择法律顾问单位。有关事宜现公告如下:
一、工作原则
法律顾问单位的选择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凡符合条件的机构均可报名参与竞争。
二、报名条件
1.报名单位应为注册地在宁夏境内,具备独立法人资格,按国家法律合法注册或备案的具备专业资质的机构;
2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,不接受法人为同一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申请;
三、服务内容
提供优质全面的法律顾问服务,帮助规范各项制度,切实防范法律风险。
四、项目周期
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9年9月1日前。
五、项目预算
每年预计4.5万元。
六、报名应提交资料
1.单位资质证明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、科技社团法人证书复印件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2.服务承诺书(见附件1);
3.报价函(见附件2);
4.相关业绩资料;
5.企业信誉资料(可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盖企业公章);
以上资料需按顺序装订成册,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名,一式二份。
七、其他事项
1.请于8月11日18点前,将报名资料纸质版一式二份盖章邮寄或送达。文件的包装上应写明递交单位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。未在规定时间前递交到达的报名文件不予受理。
2.本项目将召开评审会,择优确定服务单位。
3.本次报名公告及相关文件、资料均在宁夏科协网站(http://www.nxdzkj.org.cn/)上发布,请各单位自行下载。
联系人:潘永丰
联系电话:0951-5085110
联系地址:银川市金凤区广场西街宁夏科协办公楼513
邮 编:750011
附件1:服务承诺书
附件2:报价函
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
2026年8月4日
